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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
    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    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
    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    (四)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;

    (五)决定终止事宜;

     (六)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
     (七)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    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   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

   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
    理事的权利:

    (一)理事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  (二)对本会工作情况、财务情况、重大事项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  (三)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,提出意见建议;

    (四)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。

   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,忠实履行职责、维护本会利益,并履行以下义务:

    (一)出席理事会会议,执行理事会决议;

    (二)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,不越权;

    (三)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;

    (四)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;

    (五)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,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  (六) 谨慎、认真、勤勉、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;

    (七)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;

    理事会的职权是:

    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
    (二)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
    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    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    (五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
    (六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    (七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
    (八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    (九) 聘请各名誉会长、顾问和名誉会员;

    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   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   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涉及改选换届、人、财、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,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。

    本团体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  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    (二)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
    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,秘书长为专职;

    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    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;

    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   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
   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五年,任期与届期相同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大会2/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,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。 

   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。

   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
    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的执行机构负责人被罢免,或本会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,本会可根据会员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,由新当选的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职权,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
   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    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
    (二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    (三)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   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    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     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
    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
    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    (五) 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    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监事设1名,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任。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。

   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:

    (一)列席理事会会议,并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;

    (二)对理事执行社会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负责人、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;

    (三)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
    (四)对理事、负责人、财务管理人员损害社会团体利益的行为,及时予以纠正;

    (五)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
   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,忠实、勤勉履行职责。

    监事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;必要时,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。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,由本会承担。

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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